第二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 会议纪要

2019年9月17日,上海市东方红公益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在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号楼31层召开。理事王国斌、陈光明、任莉、姜荷泽、饶刚、周代希、卢强、张锋、林鹏、汤琳、李云亮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理事11人,实到理事11人,符合《基金会管理条例》及《上海市东方红公益基金会章程》关于理事会会议出席人数的有关规定。监事肖银涛、李武、詹朋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最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慈善组织认定的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项目管理制度的议案》。

任莉理事长指出,秘书处要牵头负责慈善组织认定相关文件的准备,并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慈善组织认定办法》的有关标准尽快完成对基金会的自查自纠,确保基金会符合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各项要求。各理事应就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全力支持。

肖银涛监事长表示,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将对基金会提出更高要求,基金会开展各项活动都应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秘书处应尽快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有关规定和立法精神,并负责向全体工作人员宣导,重点做好慈善财产管理和慈善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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